自从我看了《奔跑吧,兄弟》这档节目之后,我便迷上了“撕名牌”这款游戏,心里一直痒痒的。今天,机会终于来咯!
星期天,阳光明媚。一大早,我便跟着几个好朋友一起来到了“豪布斯卡”大酒店游泳。
刚换好游泳衣裤,我们一个个便兴冲冲地跳进了那碧蓝的游泳池内。
起初,我们就像一只好久没有下过水的小鸭子一般,欢快地在水里畅游。你瞧,我们一会儿做一个“蛟龙入海”,一会儿又来上一个“深海探宝”,玩得不亦乐乎。可是,我们很快就觉得无聊了,每次都重复地做着一个动作,多无聊啊!
于是,耐不住性子的我们几个小脑袋便凑在了一起,开始探讨起来……突然不知道是谁喊了声“不如我们来玩‘水上撕名牌’吧!每个人现在都假设背后有一张‘名牌’,如果自己的名牌被别人撕掉,那么你就‘out’了。”“好啊!好啊!”大家都恨不得举双手双脚来赞成这个想法。
战斗开始了,我们几个便迅速钻入水中,一个个都做起了“水下潜伏着”。而我呢,则迅速游至深水区,隐藏在这个“安全”地带。在这里,我可以放心地“坐山观虎斗”,到时候我再轻松地“坐收渔翁之利”!
果不其然,不一会儿赵一茁和杨亦峰便“杠”上了。看,他们之中一个双手紧紧握住对方双臂不放,想缠住对手,另一个则尽量把手指伸向对方的后背,想趁虚而入,撕掉对手的名牌。突然,占有主动权的杨亦峰将赵一茁的双手靠在一起,用一只手“捆”住了他的两只手腕,另一只手则以闪电般的速度冲破水的阻力向赵一茁的后背发起了“袭击”……说时迟,那时快,赵一茁的手臂奋力向外伸展,挣脱了杨亦峰的束缚。紧接着,双手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杨亦峰的“名牌”……感觉到这一幕后,俩人的手便同时加力,只听“唰唰”两声,俩人的“名牌”同时落地,两位“名牌大师”也这样同归于尽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远处,李驰域和陈诗剑也“呼呼”而“鸣”,四目相对,一场不可避免的战役即将打响……可就在我“幸灾乐祸”的时候,他们俩突然停止了打斗,而是齐齐把头转向了我这边……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了一幅“巨难压身”的情景……于是,我采用了最最聪明的应急方案——“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逃啊!但他们俩就像两条箭鱼似的朝我冲来,对着我前追后堵,把我困在了中间。尽管我泳技很好,但我还是没能摆脱他们俩的纠缠。最终,我寡不敌众,被撕去了“名牌”,“out”了。
后来,我们又陆续玩了:“团队水下撕名牌”、“水仗撕名牌”……玩得走火入魔,不分白天黑夜。
最后,还是我们的肚子闹起了“空城计”,“咕咕”地和着中午十二点钟声一齐敲响,我们依依不舍地回家的呢!
中国素有文化大国之称。中华文化形成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积淀于历史的每一个角落。在中国,文化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也不仅仅是琴棋书画、文章辞赋,它更是鲜活了五千年的灵魂,是延续了五千年的传承。而我们,都在这样的传承下成长。
用“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概括中华文化,这再贴切不过了。从诗词歌赋到建筑绘画,皆为文化。每一种文化下,都埋藏着深厚的底蕴,尽管过去的一切已成历史,但先人留下的文化始终熠熠生辉,文化的气息仍在华夏大地上游动。
要说中华文化之最,长城当属其一。从数千年前的春秋战国起,就有长城矗立于山岭之间,又有秦始皇时集举国之力修筑长城,以抵御外侵。它曾历经数千年沧海桑田,它承载着每一个朝代的力量。每一砖一瓦,每一个烽火台,都刻着历史的印记。在万里长城上,浩荡大军抵御外族的威武,也有劳动人民徒手修筑的苦痛。尽管在当今的时代,长城已不再用于军事,仅作为游客观光旅游之地,但在高大的山岭间,它依旧威风凛凛。而我们也会永远记住它的雄伟,将长城上闪耀着的文化,传承万世。
中国有长城之威武,更有京剧之动人。“国粹”京剧虽无长城的历史悠久,但也是中国文化史上一颗璀璨的明星。生旦净丑的相互碰撞,红黑白脸的动人演绎,将一个个历史人物以戏曲之名展现得淋漓尽致。那独特的腔调,时而高亢欣喜,时而低沉悲怆。小小的舞台却能演出人生的悲欢离合,这也正是京剧之绝妙。如果说长城是历史的见证,那么京剧就是历史的精彩还原。虽然欣赏京剧已经不是人们主要的娱乐方式,但是京剧的独特内涵仍然吸引着一些人,并在这些人的引领下不断传承。
当然,中华文化的传承不只是延续文化、欣赏文化,在传承中发展,是传承文化的另一体现。在社会的进程中,传统文化难免与现代发展发生碰撞,而能将传统文化与现代发展良好结合的,莫过于“一带一路”了。“一带一路”由古代开辟的丝绸之路演变而来,却以现代经济文化的特点,形成了现代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是经济发展的新形式,也是文化传承的新形式。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这是“一带一路”的特点,也是中国作为文化大国的对传统文化的发扬与延续。
泱泱中华,几经沧桑,而文化千古未绝。如果中国是一条巨龙,那么文化就是它的眼睛,引领发展。在文化的深沉积淀下,中国的发展也会越走越远。
总有一份爱,让我们无法忘怀;总有一份爱,陪你走着坑坑洼洼的人生;总一份爱,让你放在怀里,珍惜到永远。也许它很隐晦,但我们终会明白;也许它苦涩,但我们仍然愿意品尝;也许它并不鲜亮,但我们想拥有。不管爱与被爱,都是我们人生中最珍贵的财富。不管结局如何,它依然是最缤纷的色彩。
懵懂而幸福的爱
我一直懵懵懂懂,直到有一天,我终于明白爱的方向。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阳光炙烤着大地,柏油路上的热气几乎可以把鸡蛋蒸熟,狗狗们拼命吐着舌头,那些“较弱”的花草也失去了往日的鲜亮光彩,阳台上的乌龟则是将整个身子浸入水中,像是在逃避那炎炎的日头。而窗外的蝉鸣,则更是让人心烦意乱。
天气的燥热让人也变得烦躁,烦躁的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停地按着遥控器,一台换过一台。那时妈妈正坐在我旁边,替我织着毛衣,对此,我嗤之以鼻,现在都用买的,谁还穿“手织”的呀。还有现在这么热,还织毛衣。
这时,电视里正播一个综艺节目。妈妈与女儿互动的环节,主持人问节目中的那位母亲:“你女儿最喜欢什么颜色?”
“蓝色”还没等电视中的那位母亲回答。妈妈就飞快地说。我很惊讶,因为这的确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你女儿最喜欢吃什么?”
“糖醋排骨”妈妈想也不想地回答。我更惊讶了。
“你女儿最好的朋友是谁?”
“雪。”
……
接下去的每一题,妈妈都准确地回答了。
我一直以为妈妈从不了解我,只会自以为是地“关心”我,然而……
电视里的节目仍继续着,现在轮到女儿了。
“你妈妈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我很想回答,但我很惊讶地发现我不记得了。而妈妈这时正用满怀希望的眼神看着我。我很不想让那双美丽的眼睛失望,但很无奈,我不知道,我竟然连自己妈妈的生日都不记得了。
“你妈妈最喜欢吃的菜是什么?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提问依然继续着。
我想回答出来,想以此弥补不记得妈妈生日的过失。但我想了半天,终于不得不承认我对妈妈的了解少得可怜。那时我明显感受到了那双美丽的眼睛流露出来的失望。
突然觉得自己很悲哀,妈妈一直都很了解、关心我,我却以为他不关心也不了解我,本以为自己虽然没有无愧天地,至少也没有对不起什么人。最终却悲哀地发现自己竟然连对离自己最近的亲人都不了解。这时,以往的一幕幕浮现出来,妈妈对我的一句句唠叨,爸爸的谆谆教导……明明那样被爱,却一直不自知,还固执地以为没有被爱,也不肯用心去爱别人。想起父母那无私的的付出,我更加愧疚与悔恨。我最对不起的就是他们。
被爱,是一种幸福;爱,也是一种幸福,哪怕只是单纯地付出,就像我们的父母。但那都是不完整的。爱与被爱,只有结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美满。而我,却明白地那样迟……
那一天,四周的空气依然干热,但我的心却更火热……
“妈妈,我想到外边去看看。”孩子仰着头用稚嫩的声音对母亲说。
母亲没有说什么,她用手抚着孩子的头,一如既往地保持沉默,她知道会有那么一个日子孩子会离开她飞向更高更远的地方。
当雁群别离了南方的烟云,秋天也就到了。
秋日的第一场风是在田畔拂起的,也是这样蒲公英乘着风飘走了。
它离开母亲的时候,它回眸望了望母亲,母亲也同样看着它。母亲的脸上挂着微笑,那是一种若隐若现的浅笑。略微弯下眉头难以掩盖深邃的目光,母亲的眼神中有很多东西,好像不止是期许和鼓励,还有一种让人熟悉,却难以用言语表达的一种微妙的情感。
离开了故土,它发觉世界原来是那么大,那么新鲜。它仿若一个初生的婴儿,见什么都是新奇的。高耸的山峰,曲折回转的溪流映入它的眼帘;婉转的鸟鸣编连成一曲悠扬的歌谣飘到它的心里。蜻蜓点水拨开涟漪,同时也叩开了一扇稚嫩的小小的心门。
可这种新奇感并不能维持多久,它漫无目的的飘着,它像一个浪子泊在无尽的走廊,迂回长廊有些寂静也难以看清尽头是些什么。它真的有些累了,它想找个地方停靠一会儿,可是空旷的天穹什么也没有,它只得飞着,依然漫无目的地飞着……
夜幕降临,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四周一下子黯淡下来,远处的山水变得模糊不清化作一块巨大的黑色幕布,新奇已经褪去,更多的是疲倦。
四周静的出奇,气氛显得十分压抑,它感觉自己仿佛要窒息了一般,甚至它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它不敢发出大的声响,只是静静地缓缓地飘着,黑暗中仿若有无数只手拉着这株可怜的蒲公英。风发出怪啸,好像一条鞭子,一鞭一鞭地抽打在蒲公英身上,留下些红肿的痕迹,它忍着痛,无止境地向前方奔去。它感受到了恐惧,它从未有过的恐惧。它不停地飘着。因为它怕被黑暗吞噬。
它想家了,想妈妈了,它从未想过外面的世界有如此多的艰难险阻。这时它多么想伏在母亲的怀里,听着母亲唱着那安眠的歌。想到这儿,它开始抽噎起来……
忽而,它的脑子里闪过母亲的面容,离别故土时嵌在它脑子里母亲深邃的目光浮现在它的眼前,那是一种期许。
“对,我不仅是我,那母亲呢?”
那束目光如同一盏灯在这荒芜黑夜中亮起,蒲公英止住了哭噎,慢慢平复了心情,它竟在黑夜中睡着了。
当北极星逝去,东边最先升起的那缕晨曦驱走了夜的冷寂。
太阳的光辉照耀着万物,柔软的光芒洒在蒲公英的身上,它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伸了个懒腰,渐渐看清了周围的景物。
金色的麦浪随着风荡漾开来,碧绿的溪流映衬着蒲公英的面容,一切都是如此安适。
“噢,这便是我想要的归宿。”
火红的枫叶燃烧着生的希望,它悠悠地飘落在这片静土上,安然地钻进土壤里。
它坚信来年春天,它必是这片宁静的土地上的第一抹新绿。
在远方的远方,有个地方叫归宿。
家乡的夏夜,永远是宁静而美好的,外婆的扇子,永远清凉,自制的小灯,永远绽放。
夏日,晚上我总是扯一个被子,在被窝里读书,拿着一个手电筒,不惧炎热,却总是大汗淋漓,何不作一个小灯,用灯光读书呢?说干就干,我不知道灯芯用什么做,听父亲说,可以用竹签做呀!我行动起来,在伙伴吃完烧烤后借了一打竹签,可是,灯罩用什么做呢?
正在我百无聊赖之际,看着隔壁家的鱼塘,自言自语:“透明的水,透明的……对!玻璃。”“我可不能用玻璃做的水果罐头,这可是湿的”,我心想,“倒不如在垃圾堆里碰运气。”我来到家中臭气熏天的垃圾桶们旁边,一只手掩住口鼻,另一只手翻来翻去,摸到一个黏糊糊的东西,我想要作呕,连忙洗手,却还是带着一股腐臭味,离开家。不知是天赐好运还是怎么,我踩中一个滑溜溜的东西使我险些掉入荷塘,“玻璃瓶!”我惊呼,高兴地像踩了朵云一般摇摇晃晃跑回了家。
灯座是外婆帮我用泥巴做好的,虽然不牢固,外婆还是把灯座捏成一个栩栩如生的火柴人,他滑稽的动作我看了都不禁捧腹大笑。父亲用打火机点燃竹签上的草时,也点燃了我心中的那一簇希望。
夏天的晚上,外婆给我切一个西瓜,我点燃小灯,看着天空中的繁星,那么亲切,美丽。邻居们时常出来问候我们,有人在乡间的小溪抛出钓竿钓鱼,这里鱼不是私有,人人能钓。孩子们也绝了,晚上我会拿着小灯为伙伴们指出道路,伙伴们有了灯,更加肆无忌惮将鹅赶向大路上,养鹅的人家只是轻轻地抚摸孩子们的头,孩子们羞愧无比,举着小灯找鹅,发出鹅那难听的叫声,孩子们又欢笑起来。
我用小灯读书,读到深夜,外婆陪我,借着微弱的灯光,为我织毛衣,织到了深夜。外婆的声音一直回荡在我耳边:“你想要什么颜色的毛衣?”外婆的故事也有很多,令人捧腹大笑,外婆总是拿着小灯,给我讲她曾经种菜的故事,我百听不倦,她讲时也露出微笑。
乡下总会有很多会飞的虫,叮得我又痒又痛,可小灯发出的光明,把飞蛾、蚊子等都给吸引过去,我总是对它们说:“小心玻璃,热。”它们仍然义无反顾地撞向玻璃,有的虫子撞落下来,在地上抽搐着,看着这副傻样,我乐得呵呵笑,完全忘却了如何叮我的。
我害怕走夜路,暑假的那些天,独自跑到外面玩,举着小灯回家,那一小点光明,帮我驱散心中的黑暗。以往,稍有风吹草动,我便草木皆兵,有了灯,我不再恐惧,不去想令人害怕的树干,不去想表情狰狞的稻草人,也不去想凄凉低吟的月牙,我如同男子汉,大步回家。
城市的电灯比家乡的电灯明亮多了,城市的喧嚣与忙碌,城市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令我想回乡下。小灯现在只是个装饰品,在书桌上。
小灯燃烧的火是在家乡美好的回忆与思念家乡和亲人的愁绪,来到城市,火灭了。什么时候,火才能再次燃烧呢?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唐朝宰相诗人李绅的《悯农》是我很小就会背的。那时只是学语言吧,背着玩,并未深究“禾下土”“盘中餐”的意味。后来慢慢长大了,我基本上在城市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不可能辛苦的日子,什么“悯农”,好像与我无缘啊。
我很庆幸,此刻的我终于体会到什么是“悯农”了,这得从一次劳动课说起。
本周三是我在高中生涯中最后一次劳动日,我被分配到了食堂组。
还记得劳动日的前一天晚上,老师发下各组的劳动安排表,我看了表上的安排:早上七点到食堂办公室集合签到,吃免费早餐,洗碗,打扫食堂;中午用餐后维持秩序,洗碗。下午4:30集合,吃晚饭后维持用餐秩序。最后,晚上七点半上晚修,写心得。
纸上将一天的劳动描述得很轻松,我都有一丝小期待了。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我签到后到消费窗口打了免费早餐。老师分组,我们到三个楼层打扫,洗碗。
七点半左右,我和三个同学一起到洗碗房洗碗。当我们走进去时,有一个阿姨正在刷碗,另一个阿姨正在快速地插碗到洗碗机上,还有一个阿姨坐在机尾集碗。
我和一个同学一起插碗。阿姨指导我们怎么把碗一个个插在机上,她娴熟的技术让我觉得这活真的好简单,可当我们亲手操作时,我们才领教了什么是“熟能生巧”。
刚一开始,我们的手下就状况百出。因为速度太慢,以至于链条夹已经转进入口,我们还没插上碗。一旁的阿姨见状就帮我们插,一下子就满了。过了一段时间,我们的手上沾了不少油,一排排的碗只能用指甲一个一个扣。这时,我感觉指甲快扣掉了,速度又慢了,阿姨又帮我们插。阿姨脾气好,没嫌我们速度慢。
阿姨们太辛苦了。一个碗拿起来没什么重量,但要搬起一大叠一大叠的碗来,那可真像般石头一般,拼尽全身力气,才能勉强抬起来。
体验着这劳动的过程,我突然就有些心酸和感动。原来我们吃的每一顿饭,都要阿姨付出那么多的力气和汗水。粒粒皆辛苦,劳动好辛苦,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不再抱怨。
虽然早上我们只劳动了一个多小时,但脚却站得麻麻的,指甲也抠红了,这里的活儿一点也不轻松。
中午吃完饭,维护完秩序,我们又开始“干活”了。有了早上的经验,中午再做时就比较熟练了,遇到的“瓶颈”就没那么多了。
我们组最先完成任务,回到办公室。等其他同学都做完后,老师交代了下午的安排,就让我们回宿舍休息。
下午比较轻松了,不用再插碗了。回想起来,那天绝对是我这十几年来洗碗最多的一次,没有之一!
这一天,我只重复做了一件事,那就是——给洗碗机插碗,而且一次一千多个。阿姨们则是餐餐一千多个,一天三次,长年累月不说累,而我只插了两餐就已经腰酸背疼。
我们真的应该向阿姨们说:“阿姨,您辛苦了。”以前,我也会说,可那太多的是礼貌,也显出我多么有教养。而现在,我更会说,但我知道,那每个字都冒着汗,都有“悯农”的滋味。
插碗,是件小事,并不难,而把这平凡的事日复一日地做好就是件大事。一日体验,一生成长,我会牢记“盘中餐”的不易,我会永远向劳动者致敬。
我玩游戏的经历其实不值一提,从能把QQ宠物养死,到4399里拳王、死神VS火影的乱打一通,到英雄联盟死十几次只拿了一滴血被骂猪队友,再到只敢玩三国杀、斗地主这些卡牌游戏,以及阴阳师这个根本无需技术的看脸游戏,虽然很多游戏我都只是略有涉猎,但都还是坚强地去尝试新游戏。终于我发现,游戏对我不太友好啊。虽说我玩得差,但我看得多呀。我从小看着哥哥们玩宠物小精灵、跑跑卡丁车,到侠盗飞车、红色警戒,再进化到龙之谷、魔兽世界、英雄联盟,也可谓是经历过许多经典游戏的人了。
我觉得人的情绪太容易被网络游戏牵引了。
小时候我沉迷QQ宠物无法自拔,觉得桌面上小小的一只企鹅,时不时地跟你讲话,需要吃饭、洗澡之类的,超级生动可爱。那时我让我的小企鹅叫我姐姐,每次上线,我就一脸慈爱地看着它骑着滑板溜出来,十分活泼地跟我打招呼:“姐姐,我出来啦”;每当饿了的时候,它就可怜兮兮的样子向我撒娇讨吃的,我总是不由自主地笑着盯着它;最后由于我可能天生自带玩不好游戏体质,它就病死了,最后的场景是一座坟,我的心里空落落的。想起自己当初这颗老妈子心,我就忍不住想笑。
我曾以为是我当时年纪小,情绪容易被带动,再加上我玩游戏的渣技术让我在游戏里毫无胜负心,在看到哥哥玩着英雄联盟情绪激动得嘶吼着飙着脏话骂队友,以至于砸鼠标发脾气,我不止一次地在脑海里翻着白眼想:至于么?终于,在遇上游戏玩得比我还差的人的时候,我也爆发了。
就在某一次我玩三国杀,其实我玩三国杀时的智商还是稍微在线的,当时我是反贼,我连手牌都还没出几张,就眼睁睁地看着某个小白不知哪来的自信,我跟他不是一伙的,他连续杀我,杀到死。当时我内心骂了他不下十次,然后以优雅的姿态静静地看他接下来怎么玩。结果他继续手刃了另外一名队友之后才去攻击主公,然后光速阵亡,剩下的一名队友也无力回天。那时,我终于体会到哥哥为何会如此愤怒,原来是人之常情。那一句“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简直就是真理啊!当即,我内心的愤恨化作排山倒海般的粗言恶语发泄而出,最后被母亲教训了。
所以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在玩游戏的时候是极难控制情绪的,仿佛精神分裂般,或一位和蔼可亲的母亲,或一位面露凶光的暴徒。关了电脑以后,内心慢慢充斥的是酒醒过后回想起自己发酒疯般的羞耻感。所以说,网络游戏有毒,有一种能让人尴尬的毒,我中毒了,而且没有解药。游戏有风险,且玩且谨慎啊。
老小,老小,老了,倒成一个孩子了。——题记
小时候,是他,用那双大手,紧紧牵着我,一步一个脚印,在人潮中,慢慢向前走去。
央视上正在放一则公益广告:一只大手包着一只小手,紧紧地护着、牵着,像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石一般。当时光匆匆,年华老去,那只小手逐渐长大,变得结实有力量,那只大手反倒是渐渐变得枯黄如柴,时光无情地在上面刻下了痕迹,有力量的大手紧紧牵着不再年轻的手,慢慢地,坚定地向前走去,屏幕上,一行“长大后,我就成为了你。”顿时让我心潮澎湃,泪如泉涌。
曾几何时,我也被这样一双大手,如这般,紧紧地牵着,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保护着我,指引着我向前。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颤抖着,用力地牵着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在陌生的城市中,坚定地牵着我,走回目的地;在寒冷时,温柔地给予我温暖。
他回过头,拿起我的手,我撇过头,用另一只手抹去眼眶里的泪。手上传来的温暖让我眼眶又红了,他像小孩子玩玩具似的把弄着我的手,一会儿张开,一会儿包住,一会儿比划,乐此不疲。“都多大了,还像个小孩子。”我压低声音。“我在看啊,你小时候手也那么小咧。”他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那么高兴。用那双不再年轻的大手比划着,“好小好小的,我都觉得我一捏就会碎了。”他摇晃着手,手上的皱纹老茧在白炽灯的照射下,一清二楚。我觉得我眼眶又红了。他拍了拍我的手,点了点头,“真快啊,那么小的手,变得这么大了,啧啧,好像一瞬间就这么大了。”那一头青丝中夹杂的华发,在灯光的照射下无比地刺眼。他牵起我的手,温暖不断地传递过来,那手指上的老茧磨擦着我的手,刺疼刺疼的,这双手啊,就像那老树的树皮一般,粗糙无比!我长大了,手也变大了,他变老了,手也变老了,不再年轻了。却依旧那么有力量。“你长大啦。”他突然感叹一句,“我也老啦。”我默默抹去快要夺眶而出了眼泪,“哪有,还是和个小孩子一样,前几天抢我几个蛋糕去,你就忘记了?”他笑了笑,眼角的皱纹是时间刻下的年轮,一刀又一刀,生疼。“不就几个蛋糕,那么小气,赶明儿再买几个给你。”他抬起手,摸摸了我的头,看见了我红红的眼角“咋哭啦。”拇指疼惜地摸了摸,却不想到,那砂纸一般的触感让我的眼泪掉了下了。他吓了一跳,赶紧抹去眼泪,“别抹了,沙子眯眼了。”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天气凉了,快入冬了,他躺在沙发上,不知何时竟然睡了过去,我沉默地看着他,他低着头,眼角的皱纹似乎又深了,两鬓的发不知何时也已被霜白染透,那一头的华发在灯光的折射下泛着白色的光。我赶紧抹了抹眼睛。“也不知道盖件衣服,就这么睡过去又会感冒了。”我喃喃自语,拿起衣服轻轻盖了上去。坐在他旁边“老小,老小,还真是,老了,愈发像一个孩子了。”我看着那只右手,轻轻拿起,那只手也因为时光的刻薄,一道又一道的刀痕张牙舞爪地展开着。我张开手,竟是可以包住他的手了,可以抓着他的手,可以牵着他的手了……
长大后,我就成为了你,我可以牵起你,我可以带你回家了,就如当年那般,一步一个脚印,向家走去,我会如当年你照顾我那般照顾你,老子,倒变成小子了。
爸爸,长大后,我就成为了你。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毛主席亲手缔造、率领和指挥的人民军队,翻越了千山万水,经历了千辛万苦,冲破了千难万险,练就铮铮铁骨。今天,这种铁骨精神,这种优良传统,铸就着我们。这几天,我们有幸接受军训。好过硬的军训,汗水,泪水,甚至还有血水,荡除着我们身上的酸气、腐气、奶气和稚气,也洗尽了我们身上的“娇”“骄”二气。
军训的日子,就是把自己当作军人看,这里有一种命令是绝对服从,这里有一种纪律叫绝对严明。虽然有许多条条框框,却把人铸造得堂堂正正。这里没有了个人的自由潇洒,只有钢铁般一致团结,这里不见了温柔的轻歌曼舞,只有嘹亮军歌的响彻云霄,荡气回肠。
几天来,我们服从,服从,再服从。几天来,我们磨炼,磨炼,再磨炼。几天来,我们坚持,坚持,再坚持。没有一个人退缩,没有一个人躲避,没有一个人掉队,更不会有一个人倒下。即使有人倒下了,也会立刻站起来,拍掉身上的尘土,擦去额上的汗水,抹去伤口的血迹,赶上队伍,继续前行,前行,前行。
“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这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豪迈诗句。我们的行程虽然远远没达到“二万”,但红军长征那种翻越千山万水,不惧千难万险,不怕流血牺牲的革命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这是唐代诗人刘禹锡不同凡响的诗句,而我们冲上云霄的不仅仅是诗情,更有军民鱼水情,还有那欲与天公试比高的壮志豪情。金秋时节是收获的季节,金灿灿的稻谷弯着腰笑,浑身是刺的板栗咧着嘴笑,高踞在秸秆腰部的玉米棒捋着胡须笑,一串串如紫云般的葡萄摇着风铃笑,而我们这些经过几天训练的“军人”更是高昂着头颅仰天长啸:“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们不留恋功名利禄,我们向往的是十万八千里的云和月,我们要的是鹰击长空,百舸争流,万类霜天竞自由。我们该做的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几天的军训,几天的锤打,几天的淬火,几天的铸造,我们流淌了汗水,换取的是价值无比的意志和刚强;我们晒黑了皮肤,收获的是无法车载斗量的友谊和团结;我们褪了几层皮动了几根筋,得到的是金不换银不当的成熟加成长。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感谢教官,感谢老师,感谢同学,感谢学校。我们向学校宣誓,我们一定在新环境里开辟出一片新天地。
又想起毛主席诗词:“风景这边独好。”“装点此关山,今朝更好看。”“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读着“漂亮爸爸”西子一的《心死的日记》,他们父子的不幸遭遇让我想起了另一对苦命的母女……
还是二年级时,向来懂事的敏因为迟到第一次挨老师的批评,她闷闷不乐了几天,可紧接着竟然几次莫名其妙的迟到,连妈妈也生气,打了她的屁股。当时敏不哭也不辩解,只是低着头默默地站着。直到有一天,敏突然摔倒在路上,被送往医院,父母才明白了这一切,当时就被诊断结果吓呆了。
躺在病床上,敏才说:“妈妈,我路上真的没有贪玩,只是觉得累,迈不动步子,小朋友都叫我蜗牛。”看着敏因着急而涨红的脸,妈妈拼命地点头。然后跑进卫生间里大哭。孩子,爸爸妈妈从没有接送过你上学放学,最不应该的是当病魔逐渐侵蚀你稚嫩的身体时,爸爸妈妈也没有察觉,甚至还动手打了你。
治疗其间,一天一次的针灸。当手指长的针扎下去,敏全身都不由自主的颤抖。敏很听话,屏住呼吸,不动也不大声叫,听医生说,每一针都要扎得麻到脚尖为止。稍稍缓和一点,敏苍白的脸上便挤出笑容,顽皮地说:“妈妈看我像不像小刺猬。”那一根根长针仿佛扎在了妈妈心里。
长期的针灸,使敏原本单薄的身体更加虚弱,可为了锻炼腿部的力量,医生却要她每天爬三层楼梯。她不让妈妈搀扶,也不让人跟随,她说:“妈妈,你坐在这里等我,看我跑得有多快!”可那哪是跑啊,使尽全身的力气抬起一条腿,然后两手紧紧拽住楼梯扶手,硬是用手臂的力量把整个身子带了上去。那时候,敏的双腿正在逐渐的失去知觉,已不能自如的活动。常人几分钟就能走完的路程,她却需要四十分钟,这四十分钟是多的漫长啊!妈妈就这么静静地注视着她,眼泪却只能在心里流。
这位妈妈流着泪向我讲述了敏悲惨的遭遇。敏生在一个偏僻的乡村,小时候活泼可爱,父母都特别喜欢她。可奶奶不喜欢,因为她是女孩。奶奶希望妈妈再给她添一个男孙,可妈妈执意不要,因为家里经济不大好。奶奶大概想男孙想疯了,居然趁儿子媳妇下地干活,给敏喝下了农药。经过三天三夜的抢救,敏终于从昏迷中醒来,可是从此落下了一身的病……
多少个夜晚,这位妈妈流着泪为苦命的女儿祈祷,可现实还是太残酷。当买回双拐,她却没有勇气拿到女儿面前。生活中有了双拐,不知道会给年幼的女儿徒添多少烦恼。
对学习的渴望,压倒了身体的病痛与内心的自卑,敏不再拒绝妈妈送她,可只许送到校门口。望着敏挪动着笨重的双拐融入欢蹦乱跳的孩子中,然后诺大的校园里只剩下敏一个孤零零向教室挪动的身影,妈妈的心碎了。
一天,看到敏额头上一大块青紫,听同学说,学校大扫除,敏执意要参加。在扫楼梯时,不小心一头栽了下来,当同学七手八脚去扶她时,一向平和的敏却发怒了,粗鲁的推开同学,咬着牙在地上挣扎。当她顽强地爬起,我们看见了她满是泪珠的笑脸。
敏幼小的心灵里有着普通孩子所不能企及的自尊与倔强,她用行动诠释自己的人生:即使翅膀被折断了也要积蓄力量——飞翔……
(后记:因为病情越来越严重,生活无法自理,三年前,敏还是伤心地离开了学校……)
这些歌儿濯洗着那些漫漫尘埃,让心温润如初,仿佛流年沧桑还不曾浸染。
——题记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外云卷云舒。我们携着青春的朝气,一路走来一路欢歌,谱写着一串串童真活泼的音符,希冀着远方。
绿色·希望
绿叶乖巧的匍匐在地面上,花朵开得更恣意了,空气里袅绕着清甜的味道。清晨的曙光已为坐在教室里读书的我们送来了第一缕芬芳。一到冬天,“披星戴月”去上学可是一点都不夸张。可是行走在青春的阡陌上,我们不甘放弃,不谈失败。毅然决然早起到校,浸入那氤氲着读书声的校园里。你听,那清脆而响亮的读书声,如银铃,如珠串,流利晶莹,在教学楼的四周,缀着的音符,那么活泼俏丽地跳过来又滑过去,于无声中织成了一片蕴藏着生机的宁静。我们读着,虔诚的,认真的,像是要把自己也融入这小小的文字中……我们诵着,仿佛置身在一个幸福可以绵延到地老天荒的童话里,无比惬意的享受,无比温润的希望。婉转的下课铃声扬起,窗外那方嫩绿,此刻越发朝气了……
一路走来一路歌,在早读的时光中,我们欢唱着希望之歌,憧憬着远方。
橙色·分享
窗纱掩不住阳光的微笑,如水的暖色透过玻璃窗悄然起舞,翩翩悠然,不着痕迹。刚才的我烦躁得还像芒刺在背,因为那难记的知识点已将我的好心情瓦解,但此刻我只觉得如步莲花上。其故之吾方才偶得一妙计,关于“金属活动性顺序表”,其美名曰:绕口令。吾拍手称赞,喜悦之情难以言表,激动之意不可言说。一试,真可谓灵丹妙药,一遍则过,通顺流利。顿感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晕染开的,千丝万缕的兴奋。吾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拿来手机,遂进QQ,发其说说,让众人知晓也。不出一会儿,众人围观,无不称赞感谢,祝福拥抱,并美其名曰:“活雷锋”。刹那间,我豁然开朗,一路走来,最振奋人心,最令人快乐的歌,竟是用分享谱成的点点音符,缭绕于心,时刻给予着温暖。
一路走来一路歌,在空间的“说说”里,我们欢唱着分享之歌,遐想着明天。
蓝色·友谊
月亮挂在如墨的天际,像从豆芽缸里刚捞上来一样,又白又胖。而我此刻只觉得头上压着一片乌云,喘不过气。脑海里只是机械的回放着前几刻尴尬的主持,“这已经是最后一次主持了,为什么我还是把词说错了,还是放不开自己,还是没能调动全场的气氛呢,唉……”。我拾起一粒石子,像湖心掷去,石子如击打水花般击打着我的心。蓦地,一旁默默无闻的手机亮了,映入眼帘的竟是好朋友与老师的关切问候:“我们在台下听得很好啊”、“你今天很棒了,而且音响本身就有点调皮,不怪你”、“挺好的,高端大气上档次”……我扑哧一声,竟忍不住笑出声来,袅袅感动裹携着我的视野,那一张张灿烂的笑脸,那深藏在记忆深处的回忆,已伴随着周围的清亮的虫声弥漫开来,清夜寒凉,长空浩瀚,几醉心中怀念,只怕此夜难眠。
一路走来一路歌,在大家的问候下,我们欢唱着友谊之歌,希冀着未来。
树木葱茏,流水淙淙,一路走来一路歌,歌唱着希望,分享与友谊。婉转之音越过耳际,才蓦地发现那些隐匿起来的时光随时都可以亮洁如新,而此刻的光景,才正好。
悠悠古桥,跨不过时间的飞逝;潺潺流水,冲不去历史的沉淀。那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带着沧桑和情感,我的故乡!童年时留下斑斓回忆的故乡!
儿时的游戏与美食已经渐渐被我淡忘,想去找寻,却又无奈世界太大,寻不到那一簇温暖。而“江南直街——余姚市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届美食节”让我的愿望在这细雨蒙蒙的冬季,化为一丝丝喜悦,一缕缕香甜。
手里紧紧攥着体验券,随着人群,向传统游戏馆走去。雨,柔柔地下着,湿润了我的发梢,带来了些许清凉。我环顾四周,望见一个班级门前挤满了人,凑在那边不知在看什么。我快步走去,哦,原来是用皮筋儿编五角星,我记得曾在幼儿园时玩过,现在已经淡忘了。我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终下定决心试一下。我接过志愿者阿姨递给我的皮筋儿,金黄色的,很有弹性,又看了看步骤提示,这时,我感觉脑海深处的一小片记忆活动起来,渐渐展开,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我忽而有了灵感,手笨拙地编制起来。拉过来,转过去,挑过来,钻过去,一步步过程繁杂而神奇,皮筋儿在来回的动作中竟真的变成了一个精巧的双五角星!外面是细细的五个三角形,连成了一条曲折优美的线,里面是一个清晰的五角星,五个角刚好紧紧地钩住了外面的一圈。我惊奇地看着我手中的“小艺术品”,激动的涨红了脸,我真的做到了!小小的星星带给了我大大的快乐。我带着敲了一个印章的体验券走出了教室,心情从沉静变得愉悦,继续去点亮儿时的记忆吧!
取线绑、跳房子、滚铁环、踩高跷……“六个印章齐了!”我兴奋地喊道。在美食节中,只要成功玩出六项游戏,便可换取一份美食。我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美食街”,哇,“美食街”里到处香气扑鼻,一张张桌子拼成一家家店铺,一家家店铺里做着一份份美食,同学和老师们正在这条街上悠然的逛着,看到中意的就前去换取。我挤进热闹非凡的人群中,伴着喜庆的音乐,欣赏起眼前的一份份“艺术品”。金灿灿的松花年糕,香喷喷的梁弄大糕,热腾腾的肉馅水饺,还有那甜津津的陆埠豆酥糖。我一个个看过来,仿佛看见了小时候吃这些传统美食时的情景,心里不禁暖融融的。
我沉浸在美妙的回忆中,突然,眼前闪过一道金光,一条栩栩如生的龙粘在一根竹棒子上,这龙的眼睛、胡须、龙鳞都好像真的一样,呼之欲出,令人不禁拍案叫绝。这不是小时候外公常买给我的用麦芽糖制成的糖人吗!那时的我,一看见这精巧的玩意儿就缠着外公要买,从手艺人的手中接过时是那么兴奋,手拿着这糖人细细品尝时又是那么满足,那味道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我迈步走向这家店,在一条“长龙”的尾巴上站住,静静等待那一丝丝香甜。长龙缓慢地挪动着,我隐约看到一位老爷爷正在一张桌前用一个勺子在钢板上绘制着糖人,先舀一勺麦芽糖,再用勺子在板上细细地滴着,没过一会儿,一只憨态可掬的猴子就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再粘上一根竹棒,等待片刻,用铲子轻轻铲起,递给了一位小男孩儿。又过了十几分钟,到我了。我用手在转盘上轻轻一拨,指针飞速转动起来,最终停在了飞禽中的猛兽——老鹰上,“好叻,”那位老爷爷又开始信心满满地制作起来。他的手灵活地转动着,几下就让一只老鹰飞翔在“美食街”的上空。我接过这一份艺术品,在雨的滴答声中,轻轻用嘴唇滑过这糖人,依旧是那么平滑;慢慢咬一口,依旧是那么薄脆;细细品尝,依旧是那么香甜。恍惚间,我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在阳光下,快乐的奔跑,手里的糖人,闪烁着点点金光……
童年的足迹,儿时的味道,在我的记忆里,朦胧而清晰,美妙而甜蜜。行走在实验一小的“江南直街上”,我找寻到了那份儿时的记忆……我会时时记起这段时光,让幸福与温馨荡漾在我心里。
新年的到来,我长了一岁的同时,也感受到浓浓的幸福的味道。
年之孝
腊月二十七下午。“儿子,和爸爸一起去送纸钱。”爸爸拎着一捆纸钱和一袋元宝站在门口叫我。我于是和爸爸一起来到祖先坟前。爸爸面色凝重,面向石碑,低声说:“过年了,给祖先送压岁钱。”之后爸爸用打火机点了一张纸钱。我们低下身子将纸钱一张张的洒在墓碑前,又将点着的纸钱塞在中间。爸爸让我把嘴里的口香糖吐了,说是对祖先的不敬。我立即把嘴里的口香糖吐掉了。爸爸轻轻的跪了下来,我看着爸爸的姿势也跪了下来。爸爸又将带来的元宝放在了火中。过了一会儿,爸爸恭敬地磕了三个头,我也跟着磕了三个头。
新年的到来,让我铭记着对先辈们的尊重和怀念,一个人不能忘记自己的根,这也是一个人,一个家庭幸福的源泉。
年之欢
大年三十晚上,到处是鞭炮齐鸣,烟花齐放,年的欢乐扑面而来。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地吃团圆饭,同时互相送上了最美的祝福。吃晚饭后,我将自己的新衣服先穿了一遍,在镜子前照了又照,挺满意的,帅哥一个噢!过年那能少了春节联欢晚会呀!我打开电视,已经播放春节联欢晚会。我还懊悔自己的大意,这全家人的精神大宴岂能错过!今年的春晚好评如潮,老爸说:“年的欢乐不减当年!”我真佩服那些人多才多艺,奉献一次精神大宴的付出,多少次排练,多少汗水流出。我最喜欢看春晚上的小品,有教育意义,温暖人心。还有让我惊异的是百听不厌的《小苹果》居然和《最炫民族风》化而为一,这也太神奇了,真是神曲!
新年的到来,让我感受到年主题的欢乐与祥和。试想,在辛苦了一年之后,我们有放松休闲的理由和心灵皈依的港湾。
年之炫
没有烟花的年是寂寞的,是黯淡的,如塑花缺少了活力。我早早让爸爸买了烟花,红彤彤的。到了晚上,我得给这个大家伙心情澎湃一下了。记得有一个相声上说道:记者采访一东北大妈说:“大妈,你对过年放烟花你怎么看呀!”大妈说:“啥咋看,趴窗户看呗!”我怎么愿意也趴窗户看呢!为了安全,我把爸爸叫来点烟花,只见那烟花从纸盒子里冒出一到光线,那道光线在天空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随即一声巨响,爆出它的无限潜力,如天女散花般,七彩斑斓,如流星坠落,如花朵齐开。烟花也似压抑太久的顽童,要极力表现自己的活力,释放自己的炫姿。我仰首如同欣赏一幅幅流动多姿的画面。而四面八方的烟花也炫丽起来,竞相绽放。
新年的到来,让我欣赏到年澎湃的激情,期待未来生活如烟花般绚烂无比。我也希望我们全家在新年里炫起来,幸福生活要靠我们自己开创!
新年,是大人的盼望,是孩童的渴望,是游子的期望。年味三重奏,其实是幸福年的一个乐章,而正是这也谱写我家及所有家庭的幸福梦!
主人啊,你可知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的心却一次次将我推远。
——题记
我是一只狗,一只行将就木的老狗,一只孤单的老狗,当我还小的时候,主人把我当成他的唯一,而如今,我却只能老泪纵横了……
那么近
“来,哼哼,看看我给你买的新项圈。”我看见我的主人冲我招着手,他的笑容温柔得如同凛冽寒风中最暖的那束阳光。
我摇着尾巴走到他身边,他用那双大手将一个崭新的项圈小心地为我戴上,又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看哼哼,你多神气!”
我走到屋中那大大的落地镜旁,盯着自己的镜影出神,深邃得如同黑矅石的眼眸,油光发亮的皮毛,逆着光,那个崭新的项圈将我的美点缀得恰到好处。
此时,我才刚满两岁。主人总是爱搂着我,用下巴轻轻摩挲着我的头,呢喃道:“哼哼,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你要陪我一辈子。”那时的我总是觉得日子过得真幸福,我与主人的心靠得是那么近,那么近……
那么远
“谁让你把它带进房间里来的?”我看着眼前正怒吼的主人和一旁低下头害怕得瑟瑟发抖的他的儿子,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跑出了房间。
这不是第一次了。自从主人成家立业之后,他的日子总过得那样繁忙,从前那个总喜欢搂着我说话的主人不见了,每当我走到他身边,想乞求他的关注时,他总是不耐烦地挥手赶走我。曾经的关爱仿佛过了保质期一般,变成了敷衍。
我失落地在客厅四处走动,却无意瞥见了镜中的自己:那明亮的双眸已变得逐渐浑浊,皮毛也失去了昔日的光滑,我已步入了老年,开始变得老态龙钟。可是主人,这就是你不再爱我、疼我的理由吗?不是曾经说好陪我一辈子的吗?
眼泪大颗大颗从我眼中滚落。主人,为何我感到我们的心像是被一层可恶的厚障壁隔开了千山万水那么远呢?
近,远
我呆呆地趴在地毯上,脑海中依然是刚才主人跟家人说不准备带我走的话语,主人终于要借着搬家的理由,赶我走了吗?
远远地,我看见主人走向了,脸上堆砌着虚假的笑容,他来到我身旁,轻轻抚摸着我。主人的手掌还是从前的温度,温暖此刻却又带有一种透骨的寒心。我牵动着我股肉松弛的嘴角,想挤出一个笑容,却只有几滴泪水流出,主人,你何必虚情假意地对我好呢,只要是你让我做的,我一定听话。泪眼朦胧间,我看见主人扬起手中的注射器,里面注满了晶莹的液体。是毒药吗?我认命似的闭上眼。我的意识渐渐模糊:主人,此刻为何我们的距离那么近,可心却隔得那么远?主人啊,愿我离开后,依然有人像我对你一样忠诚,也愿你们的心不再像我们一样,被隔开了千山万水那么远。
端午时节,暖风拂过桃树的新枝,一只稚嫩的小手,向着停在树叶上的蝴蝶伸去。蝴蝶舞动双翼,从小女孩的指间翩然飞离,小女孩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张开嘴哇哇大哭。屋中的人快步走出,扶起小女孩,用温暖的大手替小女孩拭去脸上的泪水。“丫丫不哭,奶奶给丫丫吃大桃子!”说罢,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了一个水灵灵的桃子,削了皮,递给小女孩。
小女孩美滋滋地吃着,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吃完后,小女孩把桃核捧在小小的掌心,说:“丫丫也要给奶奶吃大桃子!丫丫要把种子种起来,这样,丫丫和奶奶就都能吃到桃子了!”奶奶笑着摸了摸小女孩的头,牵着她的手,走到向阳的坡上,小心翼翼地将桃核埋进肥沃的土里。就这样,奶奶和小女孩一起埋下了一颗桃树的种子,埋下了一颗爱的种子,埋下了一个稚嫩的憧憬。
这些,你可还记得,我的小桃树?
当桃花第一次盛开,小女孩牵着奶奶的手,走到桃树下。桃树长大了,小女孩也长大了,而奶奶却老了。她们手牵着手,眺望远处的夕阳。夕阳的余晖撒在桃花上,撒在小女孩白皙的脸上,撒在奶奶银白色的发丝上。
这些,你可还记得,我的小桃树?
花开花落,当年的小女孩已成长为亭亭玉立的少女,而奶奶的背却越来越弯,头发也愈加地白了。奶奶把好吃的都留给了女孩,自己却一点儿也舍不得吃;奶奶总是偷偷地塞些钱给小女孩,让小女孩买些自己喜欢吃的零食。
这些,你可还记得,我的桃树?
我的桃树长得越来越高了,奶奶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深了。女孩去奶奶家玩,待了没多久就想回家。奶奶在一旁悄悄地落泪;奶奶去超市给女孩买了很多零食,女孩却嫌弃地看着这些零食,“这都是一些啥呀。”为了让女孩多陪陪她,奶奶甚至在家里装上了无线网络。但是,尽管如此,女孩也只是偶尔才回去看一眼奶奶,只为吃上桃子和在空调房里点着她的手机屏幕。
这些,你可还记得,我的桃树?
现在,我站在向阳的坡上,看粉色的花瓣在风中摇曳、飘落。在这美丽的红雨中,我仿佛听见银铃般的笑声,仿佛又回到霞光漫天的黄昏。回眸,我看见奶奶在不远处的田中劳作,我慢慢向她走去。
不曾发现,奶奶的背已经是这般的弯了;不曾发现,奶奶的头发已经是这般的白了;不曾发现,奶奶的皱纹已经是这般的深了。
老人回过头,惊喜地看着我,“丫丫来了!”我忽然瞥见奶奶的腰间挂着一个精致的小布袋,小布袋鼓鼓的。“奶奶,这是什么?”我问。奶奶笑着取下袋子,小心翼翼地打开来。哦!原来是一袋桃核。“每一次你回家吃完桃子后,我都会留下几颗,等着丫丫回来和我一起种。”说完,老人的眼神忽然黯淡了些,“只是都没有机会……”我顿时觉得无比的愧疚,这是多么小的一个愿望呀。
就这样,我再一次地和奶奶埋下了一些桃树的种子,埋下了爱的种子,埋下了一个老人的憧憬。
我很佩服人的听觉。我们能从别人讲话的声音听出是谁,甚至通过脚步声也能分辨出来。
对于每个人来说,身边亲近人的声音都能马上听出来。小时候爸爸总是晚饭时分下班到家,我就总是搬着把椅子坐在门前,听楼道里有没有爸爸的脚步声。听到他的脚步了,便轻轻地把门开一条小缝,再欣喜地躲进卧室,装作不知道他到家的样子。
爸爸的脚步声在我听来,是非常有特色的。他每一步都沉稳有力,所以每一步都会发出一声闷响。他身形高大,上楼梯时喜欢两格一步的跨,所以走楼梯时脚步的节奏也与别人不一样。每次快到家时,他就会吹起口哨。爸爸的口哨永远只有三个音,正是叫我小名时的声调。
小时候的我每到傍晚就特别兴奋,总是满怀期待地等着爸爸那响亮的口哨声。
听见那脚步声与口哨声,我就知道,爸爸到家了。
再后来,我长大了。学业越来越重,爸爸的工作也越来越重。他到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和妈妈在餐桌旁的等待更多的是得到一个不回家吃饭的电话的答复。我不再在门前坐着等爸爸回来的脚步声和口哨声,而是把这些时间省下来,去面对一道又一道枯燥无味的题目。
爸爸开始总是在半夜的时候到家。他不再吹起得意的口哨,而是悄无声息的用钥匙推开门,以防止吵醒熟睡的我和妈妈。
再到后来,他无论什么时候回来,我都在卧室里,关着门。我在门这边的世界里,他在门那边的冷漠里。我渐渐发现,我与他之间似乎什么都隔着一张门。
一次冬天,我又开始犯久咳不止的老毛病。爸爸的工作正在紧张的时候,有时出差几天后到家就是短暂的停留便走。我咳着嗽,看他跟妈妈说着话,又交代着一些东西,就又提着行李出了门。出门时,我看到他短暂的回头一瞥。我知道他是想看见我对他表示的送别。可是我没有。
后来我的咳嗽越来越厉害,妈妈带我去打点滴。记得我缩在厚厚的羽绒服里,坐在医院过道里的铁椅上。看着一瓶又一瓶冰冷冷的药水,一滴,又一滴,顺着管子流进我的身体。我突然回忆起了小时候的很多事。那时爸爸还没有这么忙,我也和他要亲近很多,我们常常晚饭过后去家楼下的公园里荡秋千。有一次我不小心从秋千上摔了下来,爸爸就背着我,走了大半个小时把我带到了诊所包扎。我清楚地记得夏夜里爸爸的汗水,混着他脸上的灰流成黑不溜秋的小河,浸湿了他的背心。我越来越想他,拿出手机打他的电话。却没想到是一次又一次的忙音。
妈妈安慰我,爸爸很忙,她已经告诉了爸爸我在医院。她说爸爸过一会儿就来。我靠在妈妈怀里,不知所措。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快要在妈妈怀里睡着了。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到了爸爸那沉稳有力的脚步声。一步紧接着一步,显得有些匆忙。我猛地坐起身,看向过道尽头。可惜没有那个高大的身影。
我又靠回原位。爸爸可能不会来了吧。
突然,过道里响起了若隐若无的口哨声。开始我以为我听错了。结果不久又响起了更加响亮的口哨。
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上来。是的,是那三个音,叫我小名时的那三个音。
随后便出现了爸爸急迫的身影。他向我快步走来,吹着口哨。安静的过道里爸爸的脚步声犹为清晰。我就知道,他总会来的。
就在他向我走来的这短时间里,我打开了那扇我与爸爸之间的门。就像小时候那样,他用口哨与脚步呼唤我,我用笑容与拥抱回应他。
听见那脚步声与口哨声,我就知道,爸爸回来了。
每每坐在阳台的摇摇椅上,我就会浮想联翩,就会想起小时候的时光,想起您……
那时候,我只有两三岁,因为爸爸妈妈每天早出晚归,您就成了陪伴我身边最多的人了。平时,您最爱在家里为我做最可口的美味佳肴,每天,您总会变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您知道我最爱吃鸡腿,便经常去很远的超市给几个最大的鸡腿,给我做各种各样的鸡腿美味:炸鸡腿、蒸鸡腿、卤鸡腿、凉拌鸡腿肉……真是应有尽有,在您高超厨艺的照顾下,我尝到了好些同龄的孩子都没有尝过的经典美味,不仅个头像竹笋一样生长迅速,而且也慢慢变成了一个超级吃货。
您喜欢在每晚上七点整看《新闻联播》,那个时候我就喜欢躺在您身边的沙发上,看您慈祥的脸庞,看着您花白的头发,还时不时调皮地把摇控器从您手中抢走,调出我最喜欢的动画片来。但每次我那样做的时候,您都从不会责怪我,要么静静地坐在一旁陪着我看,要么就起身给我削水果吃。
您知道我最喜欢花和秋千,就常常带我去公园,因为那有数不尽的花和随时都可以玩的秋千。后来我看到别人在玩吊床,便也想要,这可愁坏了从来对我有求必应的您。最终,您还是绞尽脑汗想出了一个办法——在院门前的两棵大树上绑一张床单,把我放在上面去,还一直守在旁边帮我摇。后来,您干脆在出门时就把我抱着摇,边走边摇——只是为了满足我一个苛刻的愿望。
那是一个夏日的晚上,吃过饭,您决定带我出去走走。当然,我死活都要您抱着我摇着走,面对我的任性,您无可奈何,只好把我抱在怀里,一路走一路摇,从院子到公园,又从公园到院子,一直不停地摇着,逗得我“咯咯咯”地大笑……上楼时,我依然不想下来,您只好一直抱着我,继续边走边摇。但您太在意我的感受了,就忽略了脚下,没有注意到还有最后一级台阶,您被绊了一下,重重地摔在了楼梯上……摔下时,我被您紧紧地搂在怀里,没有丝毫损伤,而您的膝盖却被撞破了好大一块皮,鲜血直流,浸红了您蓝色的长裤,我吓得大哭起来,您却跟没事人一样,反而不停地安慰我。过了好一会儿,您才咬着牙站起身来,一步一拐地把我拉回了家……
现在,我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您也就回乡里去了,和外婆守着一幢房子,一片土地,还有好多到处飞跑的鸡。您知道我正在长身体,便常常从乡下把您辛苦喂养的鸡送到城里来给我吃,我回乡里时,您更是高兴得不得了,不仅总会给我买两个比我的脸还要大的棒棒糖,而且还忙前忙后为我们煮饭烧菜。现在的您已七十五岁了,腿脚早大不如从前了,甚至连走路都有些颤抖。可您依然会颤颤巍巍地却十分熟练地给我做您最拿手也是我最爱吃的凉拌鸡块。看电视时,您还总是把摇控板给我。已变得有些懂事的我总是不假思索地把电视调到新闻频道,然后就小鸟伊人一般守在您旁边……
亲爱的外公,感谢一路有您,让我好幸福!祝您永远健康、长寿!
请不要忘记那些匆匆路过的生命。——题记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一直习惯到那家理发店洗头。每天放学回家,我总是懒得回家烧水,而是到那家店里洗头。那家店的老板是位年轻的小伙子,那家店的理发师也只是他和他的妻子,有时候他的母亲会带他的小儿子来看他,不久又回到我们所不知道的他的家乡。
我不知道到关于他的任何事,他的名字,他的家,他的年龄,除了他开了一家理发店和有一个温柔的妻子,可爱的儿子。但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却变得熟络了,每次他都会说我为什么都要到理发店里洗头,我便找各种歪理,例如你妻子洗头很舒服,家里的洗头水费电费都可以在理发店里洗两个头之类。他笑笑说,反正也是他赚。
他喜欢给他的儿子剃头,一高兴就换个发型。他大概很爱干净,因为就算是生意很好的时候,每次去洗头发时地上都是干干净净的。一次我听到他们和妈妈“聊大人的天”时听到,他开这家理发店就是为了勉强养家糊口,谁让自己学习不好只能出去学个剃头的手艺。他说这个的时候像往常一样笑着,我不懂这只是对客户礼貌的笑,还是其他什么意味的笑,我只觉得他这样看着他的妻子和抱着他的孩子的母亲是真的很幸福。而我所知道的他也就只有这些了。
上了初中以后,一星期回一次家。这下他又有新的“调侃”我的方式。他总是说我的头发油得结块,要让他的妻子用掉半瓶的洗发水才洗的干净。我毫无气势地瞪着他,当然是毫无效果。
儿时的记忆总是模糊的,只记得半黄半绿的叶子在风中颤抖,沙沙声伴着麻雀杂乱的啼鸣,不知名的小花落了一地,这些连什么季节都不能证明。可是这个平常的季节送走了我生命中的一位路人,带着他的妻儿,他的母亲,他的家,他的店以及他的一切消失在我的生命里,就如同他默默地走进我的人生轨道一样,他们仓促地离开,却没忘记任何东西。以至于现在,好像他们从来不曾出现一样。
他走了。就是去人们经常编造的那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可是开始我并不知道,照常地生活着,该笑就笑,该哭就哭,只是奇怪为什么妈妈不再带我去那家店里洗头了,直到我又站在那家店的门口,听着他们和妈妈“大人间的谈话”。
他走了,他的母亲抱着他的孩子用颤抖的哭腔说道。他的儿子趴在他的母亲怀里,目光是茫然的,似乎并不懂他们说什么,我想那时我的样子也是这般,不然那些大人为什么不用“大人的事小孩别听”这句话把我支开。所以我听到了,我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了解了他。
他是被害死的。他的尸体在铁路旁被发现,似乎是凶手想掩盖自己的作案事实。他母亲说,明明那天他出门前还那么开心,给孩子剃了头,怎么出去一下就没了呢?我恍恍惚惚地听着这个故事,那时的我对“没了”没什么概念,只是现在路过原本是那家理发店的街头,回想起那日他母亲的哭诉,他儿子的茫然。知道原来有种“没了”是消失得一干二净,是被遗忘。
我们好像都忘记了有那么家理发店,店里有个年轻的老板,他有温柔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他过得好像很幸福,却丢下这个幸福走了。
现在我又有了新的“常驻”理发店,原先那家店的位置改成了服装店,去哪家服装店里我看到了很多熟人,他们都曾经是那理发店的常客,他们有些夸过他的手艺,有些听过他的故事,有些安慰过他的母亲,他们在服装店里进进出出,好像不记得他们原来进进出出的这家店的主人,连我也开始怀疑是否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在这个镇上,或许只是我童年的幻想。那么,有什么证明他曾经的存在?人害怕死亡,不就是因为害怕遗忘——自己遗忘和被遗忘。
我想起他的妻,他的儿,他的母亲。对于我们他只是路人,他的存在与否几乎没有影响,就像现在的我只能把它当做一个可以悼念的故事,但是对于他的妻是失去了丈夫,对于他的儿子是失去了父亲,对于他的母亲是失去了儿子。
可这也是正常的事。我们一生中总有一些注定路过的人,而我们于他们也是路人。至少我现在还记得,这个开着一家理发店,带着他的妻儿和母亲的人曾经来过我的生命。
三月中旬阴雨绵绵,虽然已入春,却还寒风刺骨,我陷入了一场“风波”之中。
学校的流浪猫狗特别多,这些野猫野狗乱叫乱闯打乱了我们学生的生活。那天刮着大风,我裹紧羽绒服准备赶快上教学楼,躲进温暖的教室。这时候,我跟伙伴都听到一声声微弱的猫叫,女孩子的爱心泛滥了,就会一发不可收拾,于是,我们循声找到了那只小黑猫,它似乎刚出生没几天,还在不停颤抖,听到有人的脚步声,喵喵的叫声更大了,像是在乞求我们带它到温暖的地方。我的心一紧缩,但是却矛盾起来:到底是丢弃不管还是带回寝室?如果养它的话,我么能保证它活下来?母猫是不是在寻找它呢?
没有一个人知道答案。
我感到一个小生命似乎在我手掌心,我们的行为可以决定它的生死。唉,生命,生命毕竟那么脆弱。可是我们又没有专门的食物和小窝,把它养起来还不如让它在寒风中自生自灭,因为学生也无能为力,只能狠下心走进教室。
上课时,脑海总浮现着小猫的身影,可怜兮兮,它会奄奄一息,我心里也一阵阵的刺痛,和同伴一商量,我俩都有此意:决定将小猫救活。放学后,我们跑到发现它的地方,然而并没有找到它,我的心更加紧缩,就四处细听,不久,听到教学楼二楼传来喵喵的叫声,很微弱,我们快步跑到二楼,看到几个同学在走廊里围成一个圈,中心正是那只可怜的小猫,原来同学们怕它冻死,就将它放在二楼教室里,我分开众人,小心翼翼地把小猫放进撑开的伞里,带回了寝室。又找一个废弃的纸箱,做成小猫温暖的小窝,轻轻将它放进去,它不知是冷还是害怕,不停发抖,喂它牛奶也不喝,隔壁寝室听到了声音,也都跑过来看,七嘴八舌的议论,有的说它身上有病毒,还是赶快拿去扔掉;有的问我们准备怎么养,看起来它出生没两周,估计没断奶。我们这才发现带回来时没想太多,只是觉得它可怜,现在才发现需要考虑许多事情。在经过长时间议论后,我们决定第二天一早将它放在猫多的地方,看有没有母猫将它叼走。
第二天,我们将它放到空地上,它叫唤着四顾,我们希望有大猫来带走它。一到放学吃中饭时候我们就去看望它,可是它却还在那里四顾、乱叫,有许多人看到它,都给他吃面、牛奶,大家希望这个小生命能够活下来,所以尽自己所能帮助它,可惜天公不作美,晚上又下起了毛毛雨,我们几个女孩又商量着将它带回寝室,害怕它冻死了。有人探听到它的来历,说是大猫因为外面天气寒冷,就在教室里生下它,有几个同学养了几天,后来被老师发现只能扔出去,再后来我们将它带到教学楼,看有没有人准备养。因为饥寒交迫,小猫叫了一晚上,吵得许多同学没有办法睡觉,不能好好学习,许多人闻声来看它,可都感到无能为力,晚自习结束后,最开始养它的那个同学将它带走了,我们班每个人都放下心来。
本来故事到这就结束了,可是别班的人烦它吵闹,又不吃不喝,又将它扔到楼下草丛,我们都心灰意冷。可是大家都非常有爱心,几个人轮流给它喂牛奶,可能是因为小猫的身上有人的气味,所以大猫不要它,于是它又成了流浪猫。
周末,妈妈来给我送饭时,我突然想到这事,因为妈妈也非常喜欢小动物,曾经跟人接力养了一条小狗,我将故事编造得连石头听了都会落泪来讲给妈妈听,妈妈心一软,终于答应将流浪猫带回家里去喂养。
整个事件一波三折,有感动,有心疼,也有快乐,通过这件事,我看到了爱心永存与传递,祝愿小黑猫在我家一天天长大,作为爱心的载体一直生活下去。
五年级的运动会,让我终身难忘。面对现在的我,谁都不知道,我本是对运动会毫无兴趣的人。直到我看了这场比赛后,我才对比赛的真正意义有所了解。
那一天,和平常的运动会没有什么两样:铅球、跳高、跳远什么的,到了最后一个项目了,我本来想离开的,但听说有我们班同学,所以勉强回到座位上。当听到“五年级女子800米决赛”时,有八位女同学上场了,其中就有我们班的一位同学。
当枪声响起时,八名女同学像从鸟笼里放飞的鸟儿一样,头也不回的奔跑。同学们激动地站了起来,我想:有什么好看的呀,只是几个人在跑道上狂追罢了。我们班的那个同学,前面两圈几乎没有对手,一直充当领头羊的角色。到了第三圈,有两个对手出现了,她们互不相让。大家的脸都红了,呐喊声无异于尖叫:“2班加油!2班加油!”我可受不了。
最后一圈的铃响了,八位同学更卖力地飞奔。还剩两圈时,发生了一件本不该发生的事情:两个对手中有一个人故意绊了我们班的那个同学,她摔倒的时候,撞到了她的另一个对手。现在只剩下了六个同学在跑了,那个摔倒的同学,被人抬走了,我们班的那个同学倒在地上,膝盖受了伤,流血了。下面一片喧哗,由紧张,兴奋到了震惊和愤怒,但裁判并没有看到发生的一切。
前三名早已诞生了,运动会已经结束了。即使这样,大家都不想离开;因为,这儿有一个不肯放弃的人,在跑道上以惊人的毅力支撑着。有人要扶她,她却要走到终点。我看到了她的眼中含着眼泪,眼泪中含着悲伤……
不知是谁,在这片寂静中,鼓起了热烈的掌声,一个接一个地被感动,有个女生哭了。像刚进场一样,欢呼!呐喊!鼓掌!此时的热情,像迸溅的岩浆!此时的她,是一个英雄!她终于到达了终点,我也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那个用卑鄙的手法来得到那第一名的那个人,不知去了哪儿……
我明白了:比赛并不是在于成败,而在于用意志来拼搏;当你回头一看,你一定认为自己是多么伟大!只有用了全力的拼搏和顽强的意志的人,才是王者,人们才会记住他们。当你努力了,你就无愧于世。这就是比赛的真正意义,只是我从她身上得到的一个道理,从此我开始喜欢看别人的意志,因为,意志就是人类的灵魂!
第二年的运动会上,还是那个她曾经“成功”的地方,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飞奔在跑道上……
一般 5~7 个自然段:开头引出话题或观点,中间 3~4 段展开叙述或论证,结尾点题升华。段落不宜过长,每段 100~150 字为宜。
建议「开头约占 1/8、中间约占 3/4、结尾约占 1/8」。以 1000 字为例,开头约 125 字,中间约 750 字,结尾约 125 字。
小学阶段约需 45~70 分钟(含构思与检查),初高中更快。建议先用 5 分钟列提纲,再动笔,最后留 5 分钟通读修改。